年末应付职工薪酬需要结转吗
需要结转。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类科目,月末如有余额,应该放在那里不动,不需要把它结转到本年利润去。
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
1. 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
只有损益类科目,月末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与计提工资有关的损益类科目,月底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怎么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需要结转吗?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汇算清缴时限前已经发放,则该项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可以在当年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扣除;否则需要在当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