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普通发票备注栏没写此发票有用吗
2007年9月1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备注栏上如不填写起始地,则不合格.
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规定,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仅指本通知规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 )规定,备注栏可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
因此,如纳税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前开具的新版运输上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仍可申报抵扣;如纳税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后开具的新版运输上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按国税发[2007]101号文规定不可以申报抵扣.
交通运输服务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在现行增值税13%标准税率,新增9%和6%两档低税率.
(1)纳税人销售及劳务或者进口货物(除2项、3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5)营改增后新增现代服务项目6%,交通运输9%,有形动产租赁1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及劳务,包括营改增项目的征收率为3%.出口货物0税率.
根据第五点得出,交通运输服务税率是9%.
运输普通发票备注栏没写此发票有用吗?运输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需要备注运输起始地的相关信息,还有其他关于运输事项的信息也可以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税法没有限制具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