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名称写了物业服务了 入账按照物业入 代收不是这么开票
追问: 代收的如何开具发票,我们是平价收取
追问: 收入是按物业收入入账吗?还是
追问: 老师,如何弄了
回答: 其次,代收的水电费交不交增值税?开不开增值税发票?目前,各地对此规定并不一致。 比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中规定,企业无单独水(电)表,无法取得水(电)部门开据的发票,支付的水(电)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应以什么为有效凭据?答:水(电)转售方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应向其索取增值税发票,作为水(电)费税前扣除的凭据;水(电)转售方为非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可凭物业公司提供的水(电)费原始分割单作为水(电)费税前扣除的凭据,没有物业管理的,可凭与房屋出租人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的水(电)费凭证及共用水电各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水电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且无法单独取得发票的,凭物业公司出具的水电费使用记录证明、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物业公司应做好水电费收取记录,以备核查。 “分割单”的说法,也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比如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不过,笔者认为,即便物业公司无销售水电的经营项目,但是发生水电销售业务,也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10课时68253
16课时43021
20课时87675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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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代收的如何开具发票,我们是平价收取
追问: 收入是按物业收入入账吗?还是
追问: 老师,如何弄了
回答: 其次,代收的水电费交不交增值税?开不开增值税发票?目前,各地对此规定并不一致。 比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中规定,企业无单独水(电)表,无法取得水(电)部门开据的发票,支付的水(电)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应以什么为有效凭据?答:水(电)转售方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应向其索取增值税发票,作为水(电)费税前扣除的凭据;水(电)转售方为非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可凭物业公司提供的水(电)费原始分割单作为水(电)费税前扣除的凭据,没有物业管理的,可凭与房屋出租人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的水(电)费凭证及共用水电各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水电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且无法单独取得发票的,凭物业公司出具的水电费使用记录证明、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物业公司应做好水电费收取记录,以备核查。 “分割单”的说法,也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比如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不过,笔者认为,即便物业公司无销售水电的经营项目,但是发生水电销售业务,也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