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3%,政策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属于上述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
追问: 那我们可以选择减按2%的税率开发票?
回答: 您好,可以的这样处理,增值税=含税售价/(1%2B3%)*2%。
10课时68253
16课时43021
20课时87675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
应付款: 钻石套餐: ¥3000.00         经典套餐: ¥1000.00
需支付:¥3000.00
微信扫一扫,即可完成支付
请在打开的页面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前,请不要关闭此窗口。
追问: 那我们可以选择减按2%的税率开发票?
回答: 您好,可以的这样处理,增值税=含税售价/(1%2B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