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追溯就是还原当初的事实,比如当初你花200万买了300万的长投,则你当时做账的时候就应该是借,长投300 贷,银行存款2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站在现在来说,200买300的东西,是负商誉吧。所以调整。以前成本法的时候,你做账是借,长投200,贷,银行存款200 所以,这两个是有差别的,需调整 而正商誉,就是当初你300买了200的长投,成本法就是,借,长投300,贷,银行存款300 但是有100的商誉,不体现。 而换到追溯权益法做账是,借,长投300,贷,银行存款300 所以没差别,就不需要调整。 同时,营业外收入是损益科目,已经结转了,所以现在调就用未分配利润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