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经营租赁的适用加计抵减,是指申报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参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抵减,达到减税的目的。 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属于生活性服务,而是指企业与政府签订的经营性租赁合同,包括针对不动产,也就是房地产的租赁行为。经营性租赁合同,政府有责任向企业收取一定的租金,而企业则有责任向政府保管不动产,以及支付押金。 企业申报时考虑到应税事项,可以申报不动产经营租赁的租金,以及押金,可以参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抵减,达到减税的目的。 拓展知识:实施不动产经营租赁加计抵减主要有一下几点条件: 1、租赁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要达到所得额标准; 2、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政府部门租赁或者许可的性质; 3、企业的投入费用要有充分凭证明批准的文件; 4、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不低于租赁收入的20%,具体以所订合同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