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补缴去年增值税、附加税和滞纳金以及相关分录的问题而言,需要按照记账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公司补缴的去年增值税、附加税和滞纳金,可以按如下几步进行分录: 1、在增值税、附加税款账户进行记账,记入补缴增值税、附加税款及滞纳金,原凭证号为补缴凭证号。 2、在现金,银行存款等现金类账户上借方记账,记入补缴的金额,原凭证号为补缴凭证号。 3、在业务处理账户上贷方记账,记入补缴金额,原凭证号为补缴凭证号。 拓展知识: 关于补缴的增值税、附加税和滞纳金,除上述分录外,还需要公司进行准确登记,包括缴款日期、缴款金额和相关凭证号码等,以备后期查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