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本人交付。 2、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追问: 老师,能说得通俗一点吗,法条我知道,指示交付举个例子
回答: 例如:甲要购买乙的汽车,双方达成合意,但现在骑车在丙手里,乙通知丙,将该自行车交付给甲,这种交付行为就叫指示交付。就是说不用丙先给乙,乙再给甲,只需要丙直接给甲就行。
回答: 您好,里面有错别字,汽车
回答: 您好,能听懂的吧,同学
追问: 没关系的老师,我看得出来,我就想问占有改定是不是只涉及到双方的物权交付,可以理解为甲卖车给乙方,然后甲又把汽车租回来,还是什么,我觉得这两个很模糊,不知道如何区分
追问: 指示交付的,老师举了例子就懂了,但是占有改定就还不是很清楚
回答: 您好 ,对的,只涉及到双方的,指示交付其实跟这个好区分,指示交付是动产在第三人手上,占有改定是虽然合同成立但是先不需要交付
回答: 您好,占有改定就是一种名义上交付了,就好比你去买一个设备,买完后设备对方说要求继续使用,虽然设备没给你,但是你实际上已经拥有了该物权。